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新乡供电公司河南新乡卫辉烽火(顿坊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通讯地址:中国福彩官网:建设路中段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计划辐射科
电话传真:0373-4496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