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开展民生领域公证服务。公证员在办理公证时,对小额继承、委托这类常见公证事项,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公证业务,推行“最多跑一次”的公证减证便民服务,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自公证受理当日办结出证。二是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公证处通过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把不该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排除在清单之外,针对继承类公证,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争取最大限度的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三是将公证事项纳入公证处信用系统。推行公证当事人承诺制,以减轻群众证明负担,降低守信成本。在便民利民的同时告知当事人虚假陈述、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证书的责任后果,将以虚假材料骗取公证书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公证处信用系统,列入黑名单,增加失信成本。四是全面提高公证服务效能,优化服务流程。配备公证业务综合系统,高拍仪等设备,紧跟“互联网+公证”的步伐,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办证效率,不断改进公证服务,全面推动互联网时代的公证服务效能。